(四)实验室学术年度评估制度 |
新闻类别:实验室管理 发布时间:2009-04-30 |
|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各课题组研究工作的管理,在实验室内形成竞争的学术氛围,经实验室室务会研究决定,建立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年度评估制度: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课题组,每年都必须向实验室汇报当年在研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本课题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工作进展,研究工作水平及其在国内外所处的位置以及下年度的工作设想。
2、配合学术年度评估制度的建立,实验室成立相应评估领导小组,评估小组成员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正副主任及研究团队负责人组成,并具体负责各课题组的评估工作。
3、评估领导小组必须全面、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地对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方向、内容、在国民经济中作用、学术价值以及在国内外的水平等几个方面进行认真评估,分别按照优、良、合格三个层次给予等级评定。
4、评定等级为优者,经室务会讨论,实验室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