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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实验室支撑人员(暂行)管理条例
新闻类别:实验室管理   发布时间:2009-04-30
 
 1实验室技术支撑队伍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兼职人员,他们是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实验室支撑人员的工作主要是从事实验室的分析测试工作、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为科研服务。

 

3实验室支撑人员实行聘任制,由实验室主任召集技术支撑团队管理层和部分专家,负责进行考核和选聘。

 

4实验室支撑人员工作规程

    (1)实验室支撑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刻苦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做到爱岗敬业。

    (2)实验室支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考勤制度,上班期间不得无故缺勤和离开工作岗位。请假需经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单批准。如有紧急情况,需在上班前向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电话说明以获得批准,事后由当事人和主任或副主任在请假单上共同签字。

    (3)实验室支撑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做到一专多能,可在相近的实验岗位相互转替。打破各实验室人员间界限,实现人员统一调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

    (4)实验室支撑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

 

5实验室支撑人员的培训主要采取岗位培训,结合专业听课、专业证书班或厂商技术培训等方式进行。少部分可以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实验室支撑人员要求精通同类多种仪器的操作和实验原理,并能对简单的故障进行修理和排除,以保证仪器的开机率和服务质量。

 

6考核与奖惩

    (1)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验室支撑人员的实际表现。

    (2)考核内容:思想品质、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向。

    (3)考核方式:实验室支撑人员对自己工作内容、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实验室主任组织考评小组,在自我考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评估,给予考核意见。

    (4)考核结果作为实验室支撑人员岗位津贴、评选先进、评定职称、岗位调整及岗位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者,绩效在原基础上,按多劳多得的原则给予绩效追加,追加绩效按所外收费的15%、所内收费的5%计算;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指出不足。对在工作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事故的应追究其责任。

(5)对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者,及时提出警告、批评,乃至上报实验室室务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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