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实验室门卫制度 |
新闻类别:实验室管理 发布时间:2009-04-30 |
|
1、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属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凭证出入,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2、外来人员来本室联系工作,须向门卫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并登记,由门卫工作人员通过本室有关人员接待。
3、本室工作人员夜间进入实验楼必须登记。
4、实验楼内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乱丢杂物。
5、门卫工作人员有权阻止下列人员入内:
(1)衣冠不整者;
(2)无证件和无正当事由者;
(3)未成年者。
6、携带物品出实验楼必须向门卫工作人员说明物品名称、数量及去向,自觉接受检查。
7、实验室楼早上七点开门,晚上十点三十分关门。夜间上班者严格执行出入时间登记制度,不登记者对一切事故(含偷盗)必须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