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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实验室门卫制度
新闻类别:实验室管理   发布时间:2009-04-30
 
 1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属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凭证出入,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2外来人员来本室联系工作,须向门卫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并登记,由门卫工作人员通过本室有关人员接待。

 

3本室工作人员夜间进入实验楼必须登记。

 

4实验楼内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乱丢杂物。

 

5门卫工作人员有权阻止下列人员入内:

      (1)衣冠不整者;

      (2)无证件和无正当事由者;

      (3)未成年者。

 

6携带物品出实验楼必须向门卫工作人员说明物品名称、数量及去向,自觉接受检查。

 

7实验室楼早上七点开门,晚上十点三十分关门。夜间上班者严格执行出入时间登记制度,不登记者对一切事故(含偷盗)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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