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运行与管理体制
1、实验室成立技术支撑团队。设团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组成技术管理层。纳入技术支撑团队管理的仪器设备按工作类别分若干检测组,组内设组长,对组内的检测工作及仪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2、对使用率高、服务面广的大型仪器及配套设备纳入技术支撑团队管理。纳入技术支撑团队管理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其运行、维修及添置费用由实验室统一支出。
3、由检测组与客户签订检测委托书和接受样品,并到技术支撑团队相关人员处登记。检测费的收取和检测报告或数据的发送必须通过技术支撑团队,数据报告由实验室盖章后发出。
4、检测样品必需收费。检测费收取的标准分所内与所外。对所内的收费至少包含使用的消耗品(化学试剂、水、电、气),仪器设备的折旧和人员管理费。对所外的收费可参考外单位对外检测的收费标准。两种费用标准由检测组提出,由技术支撑团队报室务会审批实施。所收取的费用各组可保留15%作为组内日常工作需要的开支,对兼职人员承担检测工作的检测组,可保留50%进入自己的科研课题。
5、凡纳入技术支撑团队管理的仪器设备,将按CNAS-CL01(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和CNAS-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运行。由技术支撑团队制定相应的“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由各组制定各检测仪器的“作业指导书”,逐步纳入国家认可的运行轨道,以保证管理规范、仪器工作正常、数据准确可靠。
第二部分 实验室仪器购置(暂行)规定
1、仪器购置原则:
(1)实验室仪器是指具有一定分析、测试及其他通用性功能的科学仪器设备,不包括音像、空调、办公计算机等非科研用途的设备。
(2)实验室仪器的购置应符合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布局,统筹兼顾,整体规划,避免多头投资造成资金浪费。
(3)按照中国科学院购置大型仪器的有关规定,大型仪器应按招标程序组织采购。定货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设备的合理功能、档次和配置,充分考虑性能价格比,避免功能性浪费。
(4)针对大型仪器投资大、使用和维护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可采取实验室、依托单位和课题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购置大型仪器的方式,出资比例须由室务会与相关单位协商讨论决定。
(5)购置的仪器应保证较高的利用率,足够的运行经费,较好的安装条件。新购置的大型仪器的信息应在实验室网络主页上公布,以利于实验室工作人员了解、使用。
2、实验室大型仪器(10万元以上仪器)的购置应由研究团队提出购置计划,同时提交论证报告,报室务会审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申购理由。包括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工作量等。
(2)选型论证。包括选购仪器设备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及生产厂商的信誉等。
(3)安装运行条件。包括场地、环境、辅助设施、维修条件以及技术、管理人员配备等。
(4)投资来源。包括一次性投资及运行消耗、维修费用、技术改造资金等后续投资来源及可靠程度。
(5)效益预测。包括仪器设备投放运行后能够产生的科研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以及可能担当的风险。
3、购置后应建立大型仪器档案,从订货到验收的所有资料应整理完整后存档。
第三部分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规定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科研服务,特制订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规定如下:
1、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对初入实验室的流动人员(兼职教授、客座人员、研究生等)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操作。否则,如果仪器损坏,由流动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共同负责承担其损失。
2、实验室工作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按操作要求进行:
(1)操作前认真阅读掌握仪器的“作业指导书”,必要时还要阅读掌握仪器的操作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
(2)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并在仪器使用记录上登记,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等。使用人发现问题,须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3)对服务面广的大型精密仪器应重点管理,应有稳定、高素质的机组成员负责仪器的操作、维护及保养方面提供保障,并建立仪器使用记录。
(4)仪器一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在使用记录上写明情况,报告技术支撑团队负责人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同意后,联系修理事宜。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
(5)任何人有权制止违反规章的操作。有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情况,视其损坏程度和情节,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甚至调离岗位等处分。
(6)维护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7)支撑人员要保管好所负责的实验室中的各种仪器设备和物品,实验操作时要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保证在实验室中仪器和操作的安全,在离开实验室时要关好水、电、气及门窗。
第四部分 实验室支撑人员管理条例
1、实验室技术支撑队伍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兼职人员,他们是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实验室支撑人员的工作主要是从事实验室的分析测试工作、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为科研服务。
3、实验室支撑人员实行聘任制,由实验室主任召集技术支撑团队管理层和部分专家,负责进行考核和选聘。
4、实验室支撑人员工作规程
(1)实验室支撑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刻苦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做到爱岗敬业。
(2)实验室支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考勤制度,上班期间不得无故缺勤和离开工作岗位。请假需经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单批准。如有紧急情况,需在上班前向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电话说明以获得批准,事后由当事人和主任或副主任在请假单上共同签字。
(3)实验室支撑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做到一专多能,可在相近的实验岗位相互转替。打破各实验室人员间界限,实现人员统一调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
(4)实验室支撑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
5、实验室支撑人员的培训主要采取岗位培训,结合专业听课、专业证书班或厂商技术培训等方式进行。少部分可以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实验室支撑人员要求精通同类多种仪器的操作和实验原理,并能对简单的故障进行修理和排除,以保证仪器的开机率和服务质量。
6、考核与奖惩
(1)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验室支撑人员的实际表现。
(2)考核内容:思想品质、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向。
(3)考核方式:实验室支撑人员对自己工作内容、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实验室主任组织考评小组,在自我考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评估,给予考核意见。
(4)考核结果作为实验室支撑人员岗位津贴、评选先进、评定职称、岗位调整及岗位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者,绩效在原基础上,按多劳多得的原则给予绩效追加,追加绩效按所外收费的15%、所内收费的5%计算;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指出不足。对在工作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事故的应追究其责任。
(5)对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者,及时提出警告、批评,乃至上报实验室室务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聘。